食品保健品直播带货乱象频出 辛选、萱妍堂因虚假宣传被罚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5-04-20 10:08:01

近年来,保健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甚至被包装成“神药”欺诈消费者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也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随着直播带货等新兴销售模式快速发展,这类问题正从传统销售渠道向网络平台蔓延,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为加强对直播电商的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办并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涉及普通食品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违法使用医疗用语、操纵用户评价等违法行为。

普通果冻被吹成“减肥神品” 萱妍堂虚假宣传被罚

经查,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在某直播平台上,通过其运营的店铺及账号销售,该果冻为普通食品,无保健品、药品资质。当事人自2024年5月起,从某微信用户处购买跟播服务,为其提供直播间增加人气、互动评论等服务。

2024年9月、2024年10月,在当事人直播时,该微信用户先后通过数十个账户在当事人直播间互动评论1500余次,包括“我喝酒夜宵还瘦了7斤,就2盒”“踩过太多坑,没瘦过,吃了你家成功瘦20斤”等话术,以宣传当事人销售的果冻具有减肥效果。该微信用户非“萱妍堂红颜草莓桑葚燃咔果冻”用户,上述评论系虚假用户评价。

2024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药王秘制”膏成“神药” 涉用医疗用语虚假引导

2024年12月,青岛科曼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作为直播间运营者,利用其平台账户直播推广“药王秘制”膏,该产品为普通产品,并非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当事人在直播销售中提及产品疾病治疗功能,演绎“一老太手因经络不通不能动,使用产品后手部逐渐恢复活动能力”的虚构剧情,误导消费者,演绎中多次使用“湿寒的”“经络不通的”等语言并插入推广产品链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3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辛选直播虚假宣传食品功效 被罚175万元

经查,广州辛选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主播在直播推广某品牌“酵母调制乳粉(免疫球蛋白型)”、某品牌食品、某品牌“艾草三伏贴”等商品的过程中,在商品卖点卡宣传内容之外,存在夸大宣传、虚构商品功能性能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2025年1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创梵速品直播带货夸大商品功能 被罚51万元

2024年8月以来,广州创梵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签约主播在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化妆品、家用电器、咖啡固体饮料等商品过程中,为提高商品销售量,在商品卖点卡宣传内容之外,采取虚构或夸大商品功能及性能等宣传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2025年1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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