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热点网 时间:2022-12-11 18:34:09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为扣除每月5,000元费用所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稿件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相关资料图)
3.营业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准。超额累进税率为5%至35%。(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快速计算扣除及其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个人工资和工资收入扣缴和预付款按累计扣缴方式计算预扣税。
3.适用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4.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或者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7.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这样计算应纳税 。对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根据通知要求: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8.个人提前退休手续的一次性补助收入,按照提前退休程序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实际年度数量分摊,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综合所得税率表应另行适用。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新的税率表如下: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1.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2.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版税收入的20%的扣缴比例,适用于稿件报酬收入。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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