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

来源:中工网     时间:2021-09-01 16:52:05

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有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转化、创新发展,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印发以来,文化文物单位按照要求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试点政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书记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工作措施。

《措施》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精神内涵,使文化创意产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增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主体活力,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扶持,搭建展示推广和交易台,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科技应用水并推动旅游商品提质升级。

此外,文化文物单位对用于投资设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企业、对外授权合作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要进行专门评估、规范管理,原则上应由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文化文物单位要做好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授权费用标准,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作项目中进行合理协商议价。鼓励文化文物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创意产品 文化产业 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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