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时间:2021-10-26 08:01:37
中工网讯 据“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25日,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232个、先进工作者403名、劳动模范95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881813
传真:(010)59881812
电子邮箱:rssbg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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