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知规定返岗职工隔离酒店租赁费财政负担70%

来源:工人日报     时间:2020-03-03 15:18:37

日前,山东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规定,对于外地返岗职工隔离所支付的酒店、公寓等租赁费用,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所在市财政和省财政,按30%、20%、20%和30%比例承担。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安排符合隔离要求的职工宿舍、公寓等方式,配合好社区管理等单位自行进行隔离观察管理。对不具备自行解决条件的企业,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临时调配符合隔离要求的宾馆、公寓等社会资源,统一设置临时安置隔离点,并做好统一食材配送、统一生活垃圾收集、统一医疗服务、统一心理疏导沟通等相关管理和服务,确保隔离观察工作稳妥有序。

山东是全国的工业大省,工业体系较为完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约占山东全部工业的九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迅速开工,将对全省工业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

截至2月21日,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开工24411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86%。复工人数315.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59.2%。聊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100%,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滨州超过90%;济南、威海、日照、德州4市超过80%。(记者田国垒)

关键词: 隔离酒店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