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文要求每年交流轮岗骨干教师人数不低于轮岗总数20%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时间:2023-05-19 04:49:08


【资料图】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高效统筹用好教师资源,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确保每年交流的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根据要求,各地要切实发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集团核心校的带动作用,结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统筹规划,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要抓好交流轮岗的重点对象。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强县域内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的统筹管理和均衡配置,确保每年交流的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鼓励各地结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教师获评“名特优”教师后,由县级统一管理配置,充分发挥“名特优”教师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同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级干部,须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流动。

灵活多样开展交流轮岗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交流轮岗,提高交流轮岗实效。一是统筹配置县域内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配置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均衡校际教师资源配备。二是集团学校内交流轮岗,组建强弱、城乡结合的教育集团,通过集团龙头学校统一招聘培育新教师、统筹安排管理干部和学科教师、统一绩效考核等,促进集团学校整体提升。三是组团支教、对口支持等交流挂职,鼓励采取校长+管理人员、骨干教师3—5人的组团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四是紧缺学科教师资源共享,倡导体育艺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跨校联聘、多点执教,缓解教师紧缺结构矛盾。五是优化型交流,存在富余学科教师的学校可以向该学科教师短缺的学校流动,教师超编学校向编制富余学校流动。六是探索推进区域内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3—5年)制度,教师可根据个人发展及家庭情况自主选择服务时间及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结合个人申请统筹安排,将交流轮岗从“组织被动安排”变为“教师自主择期”。

加强交流轮岗工作保障和激励。各地应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教师流动管理和服务平台,提高交流轮岗的科学性和便捷性。要强化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对有交流经历的教师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立相应的补助资金,通过发放食宿、交通补助费等措施,切实减轻交流轮岗教师的交通及食宿负担,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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