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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海量视频的出现,短视频应用平台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间:2020-03-03 16:22:16

在5G技术推动下,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万物互联,正在成为现实。由于5G具有高速率、高容量、低时延、低能耗等特点,5G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视频“大行其道”的时代。视频已经远远超越传统娱乐方式担当的角色,成为主流传播及人们社会性认知的重要媒介表达形式。

相比于文字,视频是表达方式更加泛众化的传播媒介。从4G时代开始,视频为普罗大众赋能,人们可以用视频这种最为简要、直观的形式与他人和社会分享。5G时代到来,为短视频发展提供了一个更为宽广和富有想象力的空间,这是一种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改变。短视频应用,成为这个时代“天时地利人和”交集之下的“骄子”——这种集技术的魅力、市场的力量和时代的光芒于一体的互联网产物一经问世,几乎每个人都感受到它“让每一种生活都可以被看见”的理念在社会传播舞台上活色生香地展现其魅力和价值。

面对海量视频的出现,短视频应用平台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是要形成类似于文字传播所具有的知识图谱方式的分类、连接,使人们在接触一个信息“点”时,就能够接触到供给方提供的一个“面”的视频连接结构,即提供具有体系的视频组合,形成视频间相互比较、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链接。

其二是进一步提升理解视频、理解用户及精准匹配的人工智能技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降低用户被关注的门槛,增强用户探索世界的能力,构建一个更加普惠的社区。

视频这种传播方式的出现,是对社会认知方式和科技赋能的重大改变。作为从业者,要为行业在制度创新、规则创新上做出贡献。从业者最了解传播领域的要求是什么、规则是什么,如果我们不做出自主创新的努力,就会面临发展瓶颈。

比如,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内容原创、平台分发以及与其他内容创作者之间的利益如何平衡,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重要课题。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对内容有微化的时代要求,可能需要对内容版权进行微化处理,从而适应互联网环境下内容服务、题材使用、价值服务的要求,以此使内容版权市场得到更大程度释放,这就是“微版权”创新。

譬如,某一位家庭成员想给父亲做一个群星祝寿的视频,但是,如果每一个明星的版权都要整体购买,那么成本将极大。如果视频标引在人工智能的帮助下可以做得很好,那么,以“微版权”概念,使用剪辑的形式,形成只用每个明星1秒甚至半秒的视频,可能只需要极少的版权成本。事实上,这种微化后的版权对版权所有者而言,其变现的回报率将更高更多。按照这一推理,如果版权通过微化处理,那么传播领域还将会出现一种新的形式——微剪辑。通过对视频进行创意性剪辑,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作品、广告等,这种新的剪辑形式释放出的创意能量将是难以想象的。

在5G时代,在视频广受关注的当下,我们需要通过创造,通过制度创新、规则创新,迎接全新的市场机会,开辟与社会一起大有作为的新天地。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被看见的力量》:快手研究院著;中信出版集团出版。此文为该书序言,刊发时有删节。)

关键词: 视频 短视频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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